
海山乡全程办事代理制度是指全程办事受理室工作人员受理群众办理申请后,代替申办人办理由乡政府所需办理的一切事项,通过内部有机运作,由受理室工作人员为申办人全过程代理服务。
全程办事代理程序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一、受理环节。
海山乡设立全程办事代理室。
(一) 范围
凡属于本乡机关办理范围的,均应予以受理
(二) 条件
1、 相关的申请材料齐全
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三) 期限
对于相关条件符合的,即收即办;当日不能办理的,与申请人沟通后,告知承诺期限和申请人权利、义务。
(四) 程序
申办人要填写《海山乡全程办事承办单》;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向申办人出具补办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受理;
对于不属于本乡范围的事项,告知申办人向有关单位申办;
对于因法规、政策限制,不能受理的申请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室工作人员还要负责向申办人提供咨询、解释等服务,以及申办原件(电话)的登记造册、存档等项工作。
二、承办环节。
代理室正式受理的事项连同承办单和有关材料,由有关职能办公室全程代理人签名交接。
全程代理人接到有关材料后,应会同有关具体办理人立即予以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在承办单上写明原因并签名。
三、回复环节。
申请事项办理完毕,由代理室将办理情况反馈给申办人,并做好办单交接手续。全程办事代理人复核后,填写《全程办事登记册》,并告知申办人。申办人填写《全程办事承办单》中的“回复”栏。